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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动力电池及新一代储能材料!四川南充科技计划项目开启申报

发布时间:2023-10-08 13:29:29 阅读:233

锂电池资讯网获悉,7月5日,南充市科学技术局与南充市财政局发布《关于申报2023年度南充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本次申报共分为四大类,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高新技术领域重点研发专项;推进乡村振兴科技创新专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

在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中提到,支持方向有重点产业技术,包括动力电池及新一代储能材料等项。

详情如下:

南充市科学技术局 南充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南充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启动2023年度南充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

(二)高新技术领域重点研发专项(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

(三)推进乡村振兴科技创新专项(申报指南详见附件3);

(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申报指南详见附件4)。

二、申报程序

(一)注册申报身份

项目申报单位及申报人登录“南充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网址:.cn/kjj/index.html),点击“业务平台登陆入口”,在“南充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综合管理平台”)进行身份注册(申报单位须先注册),实名认证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的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可直接申报。

(二)申报个人填报

项目申报人登录“综合管理平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用户登录”进入申报系统,根据拟申报项目类别和项目申报指南,按照提示,在线填写提交。

(三)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凭用户名和密码从“综合管理平台”登录,在线审核项目申报材料,网上提交至归口科技主管部门。

(四)推荐单位审核

驻市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省属、市属事业单位完成网上审核后,直接向市科技局报送推荐文件和项目汇总表(一式2份);其余由属地县(区)归口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认真审查核实,按照项目推荐要求,通过“综合管理平台”统一推荐,并向市科技局报送推荐文件和项目汇总表(一式2份);审核未通过的项目由推荐单位退回。

线上填报起止时间:2023年7月10日00:00-8月22日24:00。

三、申报要求

(一)凡在南充市辖三区以及西充县行政区划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企业以及其他具备科研开发条件或科技服务能力的各类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对临江新区范围内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给予优先支持。西充县限申报推进乡村振兴科技创新专项。

(二)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牵头单位应与合作单位签订协议,明晰各方责任和绩效,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及资金预算等内容,正式协议作为附件资料在线上传。

(三)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自筹资金与财政支持资金比例不低于1:1,附件资料须提供资金配套证明材料(申报时上月末银行对账单或电子税务系统导出的上季度企业财务报表,财务数据涉密的单位除外)。

(四)申报主体为中小企业的,原则上须是已取得2022年(2023年于8月22日前取得也可)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入库登记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或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相应提供证明材料。

(五)每个项目申报单位应明确配备科研助理,科研助理主要负责实验技术、成果转化、财务报销等科研辅助性服务。科研助理原则上应为2023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含高职),并在申报系统单独附单位盖章的证明页扫描件(含科研助理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院校和毕业时间等信息)。

(六)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或牵头申报单位在岗人员,是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经单位批准离岗或兼职从事创新创业以及经单位批准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的科技人员,可作为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单位批准证明材料)。

(七)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本次项目申报暂不提供申报项目纸质材料,先通过“综合管理平台”线上提交申报资料,待申报项目通过评审并公示立项后,再通过申报系统导出打印项目申报书和附件资料,由推荐单位盖章后一式1份统一报送市科技局。未公示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八)对纳入统计部门研发投入(R&D)调查范围的企业,予以优先支持(提供已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报送的2022年度研发〈R﹠D〉统计年报表〈包括企业研发项目情况107-1表、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

(九)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

(十)每个项目申报人和企业限申报本年度市级科技项目1项,截止2023年8月22日未完成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和企业原则上不得申报。有逾期2年以上未结题科技计划项目且拒不履行结题验收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取消本次项目申报资格。

(十一)项目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处于限制申报期内的单位,不得申报。

(十二)西南石油大学、川北医学院、西华师范大学不再申报本批次科技计划项目;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限申报医疗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专项、南充市中心医院限申报重大慢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专项。

(十三)申报指南另有要求的,以指南具体要求和规定为准。

四、申报时限

线上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8月22日24:00;

线上推荐截止时间:2023年8月29日24:00;

推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9月6日18:00。

五、业务咨询及联系人

(一)申报指南咨询

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管科,任春蓉,2236263;社发科,陈光辉,2238620);

高新技术领域重点研发专项(高新科,李晋贤,2254322);

推进乡村振兴科技创新专项(农村科,黄晓艳,2223283);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成果科,马文龙,2223280)。

(二)申报流程咨询

市科技局资管科:冯语茜 2236263

(三)申报平台技术咨询

市科技情报所:黄 军 2666025

(四)联系人及地址

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科:任春蓉 2236263

市财政局科教和文化科:马 华 2260786

地址:南充市万年西路2号市政府1号楼11楼(市科技局)

南充市万年西路2号市政府2号楼8楼(市财政局)

附件:1. 2023年度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申报指南

2. 2023年度高新技术领域重点研发专项申报指南

3.2023年度推进乡村振兴科技创新专项申报指南

4. 2023年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申报指南

南充市科学技术局 南充市财政局

2023年7月4日

附件1

2023年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申报指南

本专项分为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甘薯及特色豆科作物种质创新与利用重点实验室项目、重大慢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项目和医疗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项目四种类型。

一、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一)资金支持方式及支持额度: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10万元。

(二)项目实施周期: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2年,起始时间为市财政局、市科技局下达项目资金预算通知日期。

(三)支持方向

1. 现代农业发展。围绕优质粮油、畜禽、蚕桑、果蔬、水产养殖等特色产业发展,促进现代农业技术研究与推广,重点支持主要粮油作物遗传资源与种质创新、突破性农业新品种选育攻关、特色杂粮品质提升、高效种养殖技术研究推广、蚕桑资源综合利用开发、畜禽重大疫病防治、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农用新机具研发生产及其配套技术集成与示范等。

2. 重点产业技术。有机光电材料及器件、动力电池及新一代储能材料、天然气化工材料、金属材料、有机高分子材料、复合材料、新型生物医用材料等新材料研发、制备及应用模拟研究,电气、动力机械技术、数字化技术等研究,综合能源系统及关键技术研究,大数据科学与应用、机器人科学与应用、软件工程、无线网络、网络安全、物联网、信息管理系统等电子信息技术应用研究。

3. 医疗卫生健康。重大疾病、多发病与常见病防控与治疗、人口与健康、医养结合、护理、中医适宜技术探索研究、中药材及药物发现制造、医学检验检疫方法研究、医学影像研究与医学应用、医学领域数字化应用研究。

4. 社会公共事业。地质灾害、大气污染、土壤污染、水污染等防治技术研究与攻关,城镇生活垃圾综合整治技术与设备研究、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及新工艺研究;信息安全、食品安全、药品安全、消防安全等社会公共安全,以及智慧城市、综合交通物流、文化旅游、地理测绘、教育科学、气象监测、节能减排降耗等其它社会发展领域研究探索与技术创新。

5. 其他交叉学科及新兴领域。顺应学科综合性发展趋势,围绕相互交叉、融合、渗透而出现的新兴学科或产业领域开展应用技术研究。

(四)申报要求

1. 申报单位要求。凡在南充市境内注册或者位于南充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决策咨询能力的单位均可申报。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有固定的科研活动场所和必要的设施、设备以及研发团队。

2.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申报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3)具有本科学历并在所申报项目研究领域从事相关工作1年以上。

3. 材料要求

(1)在线填写《南充市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书》。

(2)除项目申报书外,申报材料应附与申报项目相关的佐证资料,并在系统中扫描上传。

(3)申报应用基础研究项目需进行项目查新,并附查新报告。在南充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申请查新的,查新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22日,查新报告可以不上传(市科技情报所管理系统与南充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已实现互联互通)。如在其他机构申请查新的,则请上传查新报告。

二、甘薯及特色豆科作物种质创新与利用重点实验室项目

(一)资金支持方式及支持额度: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分为平台建设类和研发类项目两类,拟支持项目不超过7项,其中:平台建设类1项,支持经费不超过70万元;研发类项目不超过6项,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20万元。

(二)项目实施周期: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2年,起始时间为市财政局、市科技局下达项目资金预算通知日期。

(三)支持方向

1. 优异种质资源发掘与创新

围绕甘薯、花生和大豆等特色作物种质资源保存库与评价平台,开展表型与基因型精准鉴定,发掘相关优异性状基因,创制优质高产、高抗病虫、养分高效、耐瘠抗旱新种质等。

2. 优势特色品种遗传改良

围绕甘薯、花生和大豆等特色作物优异骨干种质,利用传统育种和现代生物学育种技术,创建现代作物高效育种体系,构建多生态联合鉴定平台,培育优质丰产、高附加值专用、环境友好、宜机新品种等。

3. 轻简高效配套技术研究与示范

围绕甘薯、花生和大豆等特色作物,开展高产栽培生理、资源高效利用、适宜机械化智能化的轻简高效栽培技术研究,研发配套生产技术体系等。

(四)申报要求

1. 项目负责人要求。本专项项目申报人必须为南充市农科院研究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3)具有本科学历并在所申报项目研究领域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

2. 材料要求。

(1)在线填写《南充市基础研究平台项目申报书》(研发类或平台建设类);

(2)除项目申报书外,申报材料应附与申报项目相关的佐证资料,并在系统中扫描上传。

(3)申报研发类项目需进行项目查新,并附查新报告。在南充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申请查新的,查新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22日,查新报告可以不上传(市科技情报所管理系统与南充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已实现互联互通)。如在其他机构申请查新的,则请上传查新报告。

三、重大慢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项目

(一)资金支持方式及支持额度: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拟支持项目13项,其中:平台建设类项目1项、支持额度不超过70万元;研发类项目12项,每项支持额度不超过10万元。自筹资金不低于1:1。

(二)项目实施周期: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2年,起始时间为市财政局、市科技局下达项目资金预算通知日期。

(三)支持方向

1. 恶性肿瘤治疗的基础和临床研究。恶性肿瘤的早期诊断、预防、治疗技术研究;相关疾病的临床诊疗技术、策略及评价及优化研究;相关疾病的精准医疗技术探索、基础科学研究。

2. 慢性肾脏病基础与临床研究。糖尿病肾病和肾间质纤维化的基础研究;代谢性疾病心脑肾损害规范化诊疗体系的构建;中西医结合治疗慢性肾脏病的研究和转化;血液净化的基础与临床研究。

3. 自身免疫与炎症性疾病的临床研究。自身免疫性疾病相关肺损害、痛风、系统性红斑狼疮、炎性肌病、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强直性脊柱炎、IgG4相关性疾病等风湿免疫疾病的临床随机对照队列研究;风湿免疫病基础研究及发病机制探索。

(四)申报要求

1. 项目负责人要求。仅限南充市中心医院重大慢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固定研究人员申报。

2. 材料要求。

(1)在线填写《南充市基础研究平台项目申报书》(研发类或平台建设类);

(2)除项目申报书外,申报材料应附与申报项目相关的佐证资料,并在系统中扫描上传。

(3)申报研发类项目需进行项目查新,并附查新报告。在南充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申请查新的,查新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22日,查新报告可以不上传(市科技情报所管理系统与南充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已实现互联互通)。如在其他机构申请查新的,则请上传查新报告。

四、医疗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项目

(一)资金支持方式及支持额度: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拟支持研发类项目20项,每项支持额度不超过10万元。申报单位按照不低于1:1进行资金配套资助。

(二)项目实施周期: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2年,起始时间为市财政局、市科技局下达项目资金预算通知日期。

(三)支持方向

支持疼痛的影像诊断与介入治疗、神经影像及神经系统相关疾病的基础与临床研究、消化系统相关疾病的基础与临床研究、妇科疾病的微无创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的精准诊疗、代谢性疾病的治疗、聚焦超声微无创临床治疗与应用推广、肿瘤相关疾病的基础与临床研究、心脑血管疾病诊疗研究、自身免疫性疾病发病机制和实验室诊断、呼吸系统疾病相关研究、泌尿系统疾病相关研究、儿科相关疾病的基础与临床研究、牙周疾病的基础与临床研究、中西医结合相关疾病的基础与临床研究、临床检验诊断学相关研究、中药院内制剂相关的研究、纳米材料与纳米药物相关研究、人工智能相关研究、新型医用材料器械研发。

(四)申报要求

1. 项目负责人要求。仅限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相关方向研究人员申报。

2. 材料要求。

(1)在线填写《南充市基础研究平台项目申报书》(研发类);

(2)除项目申报书外,申报材料应附与申报项目相关的佐证资料,并在系统中扫描上传。

(3)申报研发类项目需进行项目查新,并附查新报告。在南充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申请查新的,查新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22日,查新报告可以不上传(市科技情报所管理系统与南充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已实现互联互通)。如在其他机构申请查新的,则请上传查新报告。

附件2

2023年度高新技术领域重点研发专项

申报指南

一、资金支持方式及支持额度:专项分为重大科技专项项目、重点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和科技信息服务业项目三类。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其中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立项每个支持不超过50万元,重点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立项每个支持不超过30万元,科技信息服务业项目立项每个支持不超过20万元。

二、项目实施周期: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2年,起始时间为市财政局、市科技局下达项目资金预算通知日期。

三、支持方向

围绕南充重点产业,结合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实际,重点面向汽车汽配、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油气化工、食品饮料、生物医药、丝纺服装、元宇宙等产业,聚焦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应用研究和技术攻关,注重技术突破、产品开发、应用示范。科技信息服务业项目重点提升我市科技服务质量,加快科技信息服务业快速发展。优先支持临江新区重点研发项目。

(一)重大科技专项项目

重点面向汽车汽配、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产业三大产业布局重大科技专项项目。

1. 汽车汽配。重点支持汽车整车、零部件及控制系统等新技术。电池、电机、电控系统,车身内外饰及底盘系统,电子电器及车联网、整车制造等关键技术。

2.高端装备制造。重点支持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大型专用成套设备,基础零部件等。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系统、智能化仪器仪表、装备智能化等先进制造技术。数控系统及自动化加工技术和装备,机器人开发及应用,特种加工技术及设备,纺织行业专用新型设备,轻工行业专用新型设备,增材制造技术。通用机械、专用机械及制造技术,与纺织机械及配套部件相关的高精度驱动、智能化控制、高可靠性技术,各类纺织设备的控制/计量/检测/调整一体化集成技术。智能电网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电力电子技术和电工设备,汽车电子化产品,车辆检测技术及装备,安全饮用水供水设备研发与制造,轨道交通关键零部件开发应用等。

3. 电子信息。重点支持集成电路及产品设计开发、测试、封装、电子器件制造等微电子技术,5G应用技术开发、物联网设备及组网技术、宽带无线通信系统技术、卫星通信设备等通信技术,基础软件、嵌入式软件、图形和图像软件、电子政务软件、企业信息化应用和企业管理软件、物联网应用软件等软件技术,计算机及终端设计与制造技术、计算机外围设备设计与制造技术、网络应用技术等计算机产品及其网络应用技术,广播影视技术,半导体发光技术、片式和集成无源元件、敏感元器件与传感器等新型电子元器件研发,网络与通信安全技术、安全保密、测试、应用技术等信息安全技术,交通控制与管理、交通基础信息采集处理设备和软件系统、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控制、智能交通通信设备等智能交通和轨道产品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有关说明:本次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原则上立项支持不超过3个,牵头申报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产值)不低于2000万元。

(二)重点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围绕油气化工、食品饮料、生物医药、丝纺服装产业布局重点关键技术研发项目。未申报重大科技专项的汽车汽配、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产业的企业,也可申报重点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4. 油气化工。重点支持推进油气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支持耐温抗蚀化工行业专用设备,节能减排的化工过程控制系统,新型催化剂及催化技术,石油化工下游深加工合成材料,天然气制甲醇、天然气制乙炔、天然气制氢氰酸等绿色化工技术。

5. 食品饮料。重点支持现代食品加工技术及设备、新型安全食品包装材料及设备研发,农产品深加工及创新产品技术开发,果蔬酵素等生物发酵技术、智能化装备改造升级,特色食品饮料加工储运过程品质保持及安全风险综合防控技术,大宗食品饮料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等。

6. 生物医药。重点支持抗击和防范新冠肺炎药物、常见重大疾病防治用生物技术药物、新型疫苗和生物诊断产品、生物分离纯化技术及检测产品、生物技术加工天然产物等医药生物技术与产品,中药创新药物、中药新品种的开发、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中药制药装备及其集成和传统中药的生产及技术,常见重大疾病治疗用新药、药物合成新技术、药物制剂新技术与新剂型、药物制剂新辅料、新型体外诊断技术等化学药技术与产品,医学检测、检验、监护技术设备和康复治疗技术及产品,生物催化技术及产品、微生物发酵新技术、新型高效工业酶制剂、天然产物有效成份的分离提取及加工技术等。

7. 丝纺服装。重点支持丝纺服装行业专用设备的开发、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应用,缫丝、织造、染整、印花、纺纱、塌染新工艺及新技术,数字化制造技术,蚕桑综合利用,多功能面料开发,复合型、功能性纤维应用,超细旦丝、尼龙新材料研究与应用,轻工纺织行业清洁化生产技术与装备改造升级等。

有关说明:牵头申报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产值)不低于500万元。

(三)科技信息服务业项目

重点支持具有人才和智力密集、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创新性和渗透性强、发展潜力和辐射带动作用显著的科技信息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符合南充科技信息服务业发展的信息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服务、研发设计及检验检测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以及交通物流、文化旅游等科技信息服务业。

有关说明:牵头申报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产值)不低于100万元。

四、申报要求

(一)凡在市辖三区内注册,无不良记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科技开发、科技服务能力的企业,均可申报。

(二)顺庆区推荐名额不超过12项(含南充高新区4项),嘉陵区、高坪区每区推荐名额不超过8项。各辖区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推荐数量均不超过3项。

(三)申报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和重点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分别填写《南充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书》《高新技术领域重点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申报书》,申报科技信息服务业项目填写《科技信息服务业项目申报书》,自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1:1。

(四)申报主体为中小企业的,原则上须是已取得2022年(2023年于8月22日前取得也可)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入库登记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或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五)申报单位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筹资金来源证明(申报时上月末银行对账单或电子税务系统导出的上季度企业财务报表)以及专利、论文、合作协议、测试报告或项目立项文件等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证明材料。

附件3

2023年度推进乡村振兴科技创新专项

申报指南

一、资金支持方式及支持额度: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20万元。

二、项目实施周期: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2年,起始时间为市财政局、市科技局下达项目资金预算通知日期。

三、支持领域

(一)特色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生物育种。聚焦种源“卡脖子”技术,重点支持区域特色明显,具有重要育种价值和应用前景的农林作物和畜禽水产等生物资源的收集与保存、鉴定与评价、发掘与利用。

(二)农产品共性关键技术。重点支持粮油农作物轻简高效栽培,粮经复合种植、动植物共作复合生态模式、林木标准化栽培等模式,以地方产业和特色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的优质健康新产品开发,农产品精深加工增值技术,自动化农产品加工设备、农产品品质在线检测、农产品保鲜贮藏与冷链物流,肥水高效利用,特色农产品种养殖技术应用推广、优质种苗工厂化快繁技术、畜禽水产健康养殖、有机蔬菜水果种植示范以及相关新产品与配套生产、畜禽水产设施化养殖与环境控制等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应用与推广。

(三)农业生产安全技术。支持化肥农药减量高效施用、农林畜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加工安全隐患物质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控与修复、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控及修复,农村“厕所”、“污水”、“垃圾”等面源污染防治的集成运用与示范,重大病毒性疾病和细菌性疾病综合防控,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和抗逆减灾,外来入侵物种入侵机制、扩散规律、危害机理研究以及其快速鉴定、应急扑灭、生物防治和生态修复关键技术、产品与设备的研究,数字林业建设、营林技术、森林环境保护,农业高效用水、节水灌溉、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中的废弃物治理、废水调控治理,农业气象研究,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安全高效、可降解、无残留的新型绿色投入品(农药、化肥、饲料、兽药、抗旱保水材料等)创制及相关使用等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应用。

(四)农机装备研制和智慧农业。重点支持经济作物、设施农业全程化、畜禽水产养殖的机械装备技术创新。支持开展以大数据、信息感知、人工智能等技术为支撑的智能农机装备研发和应用示范技术。支持智慧(数字)农业应用研究与示范推广。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是在市辖三区、西充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优先支持项目实施地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和临江新区范围内的项目。

(二)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事业单位作为牵头单位需联合市内企业申报,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优先支持在各级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开展科技服务的科技人员申报。

(三)申报单位或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的,注册时间须满1年,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1:1,牵头申报单位需提供经费自筹能力证明相关材料(申报时上月末银行对账单或电子税务系统导出的上季度企业财务报表)。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四)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大学专科毕业3年以上。目前承担有尚未结题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

(五)在线填写《南充市推进乡村振兴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并提供现有工作基础及其他佐证材料。

(六)实行限额申报。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推荐申报数分别不超过5项,西充县推荐申报数不超过4项,南充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推荐申报数不超过3项,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推荐申报数分别不超过2项。

附件4

2023年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申报指南

一、资金支持方式及支持额度:专项分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项目两类。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20万元。

二、项目实施周期: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起始时间为市财政局、市科技局下达项目资金预算通知日期。

三、支持方向

(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

1.汽车汽配:重点支持汽车整车、零部件及控制系统等汽车汽配产业领域的成果转化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2.油气化工:重点支持石油化工、天然气化工、盐化工、生物化工、精细化工等方面的成果转化和化工新材料推广应用。

3.丝纺服装:重点支持茧丝绸缫丝、织造、染整等蚕桑丝绸领域以及纺织、服装产业领域的成果转化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4. 现代农业:重点支持粮油、生猪、蔬菜、蚕桑、晚熟柑橘、木本油料、中药材、牛羊、水产领域的农作物及畜禽水产新品种、生态高效养殖技术等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和产业化示范;支持现代农业种业、现代农业装备、现代农业烘干冷链物流等科技成果的中试熟化和产业化示范。

5.高端装备制造:重点支持工业数控系统、智能成套装备、智能柔性生产线、智能机器人及其关键零部件、增材制造装备及其应用系统、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先进电力装备、先进制造技术、航空航天、燃机、轨道交通、车辆检测、安全饮用水设备等领域技术及关键装备示范应用及产业化。

6.电子信息:重点支持集成电路设计工具、集成电路产品、集成电路测试等微电子技术,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中间件、语言处理系统等基础软件,以及研发设计类和生产控制类的工业软件,光传输交换设备、卫星通信设备等通信产品,半导体发光器件、片式元件和集成无源元件、片式导体器件、电力电子器件、中高档机电组件、射频及微波等新型电子元器件,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制造、金融、政务、公共安全、旅游、教育、传媒、环保、交通、医疗康养、物流等领域关键技术示范应用及产业化。

7. 生物医药:重点支持抗击和防范新冠肺炎药物、新型疫苗和生物诊断产品、生物分离纯化技术及检测产品、生物技术加工天然产物等医药生物技术与产品、常见重大疾病防治用生物技术药物、中药创新药物、中药新品种的开发、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中药制药装备及其集成和传统中药的发酵生产及技术,常见重大疾病治疗用新药、药物合成新技术、药物制剂新技术与新剂型、药物制剂新辅料、新型体外诊断技术等化学药技术与产品,康复治疗技术及产品,医学设备、医疗器械、生物医学材料、药物制造装备,生物催化技术及产品、微生物发酵新技术、新型高效工业酶制剂、天然产物有效成份的分离提取及加工技术等示范应用及产业化。

(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项目

以“完善技术市场体系,畅通技术转移成果转化渠道”为目的,重点支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等技术市场体系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平台、分析测试平台、区域服务平台等以及技术中试、熟化平台建设。

四、申报要求

(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申报条件

1.在南充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有一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具备科研开发或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单位,其中企业注册时间须满1年。

2.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多家单位联合申报,所列合作单位均须签订相应的合同或协议,且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其中非企业单位牵头申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须产学研联合申报。

3.申报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良好的资金筹措能力。上年度销售收入应达到700万元以上,项目实施期预计实现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企业自筹与申报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并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材料(申报时上月末银行对账单或电子税务系统导出的上季度企业财务报表)。

4.转化成果必须是2018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发明专利(含国际PCT专利、植物品种权,生物医药成果可放宽至2015年1月1日以后)、实用新型专利、“嘉英荟·南充双创大赛”创新项目选拔赛一、二等奖及总决赛获奖项目、市级以上科技奖励的科技成果,以及承担国家、省级、市级科技研发计划项目验收通过后的科技成果,或取得的特殊行业准入证书或检测报告;通过技术转移落户南充的科技成果。

5.转化科技成果应已完成中试或进入产业化初期,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或以上,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场景。

(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项目申报条件

1.在南充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有一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具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单位。

2.申报单位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须满1年,且从事科技成果转化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

3.申报主体为企业的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良好的资金筹措能力。企业自筹与申报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并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材料(企业申报时电子税务系统导出的上月末企业财务报表或上月末银行对账单)。

4.申报项目要有明确的目标任务和服务内容及考核指标。

(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优先支持情况

1.获得国省科学技术奖、2020-2021年度市级科技创新成果奖的科技成果。

2.“嘉英荟·南充双创大赛”创新项目选拔赛一、二等奖以及总决赛获奖项目、通过中国创新挑战赛(南充)达成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四)申报数量

本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其中市辖三区每区推荐名额不超过3项,高校、科研院所推荐名额各限1项。

(五)申报材料要求

1.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在线填写《南充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申报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项目在线填写《南充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项目申报书》。

2.科技成果证明材料(包括科技成果评价证书;专利证书、新品种证书等;科技成果获奖证书;特殊行业证明材料:药品生产许可证、新特药证书,食品卫生许可证,农药、化肥生产许可证、登记证,通信产品、电力设备入网证,公共安全、计量产品生产许可证;技术转让、技术合作开发合同等知识产权权属证明材料)。

3.单位法人证书、企业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5.申报企业须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申报单位对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的真实性负责)。

6.自筹资金来源证明材料(申报时上月末银行对账单或电子税务系统导出的上季度企业财务报表)。


文章标签: 动力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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