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电池资讯网获悉,1月3日晚中创新航公告称,于近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宁德时代再次就电池专利侵权提起诉讼,索赔9100万元。
根据起诉书(案号:(2024)浙01知民初138号),原告宁德时代针对中创新航及杭州鹏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就二次电池的顶盖组件和二次电池ZL202210514746.9号发明专利提出知识产权侵权索赔。
案件主要诉讼请求中创新航立即停止实施侵害原告涉诉专利权的行为,包括停止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侵害涉诉专利权的产品。同时,宁德时代主张中创新航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自涉诉专利申请公布之日至授权专利权之日期间的合理使用费,共计人民币9000万元,此外还要求中创新航赔偿宁德时代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