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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辆6万元!两部委发文提高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

发布时间:2024-07-25 16:01:40 阅读:483

锂电池资讯网获悉,7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提高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推动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更新车龄8年及以上的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平均每辆车补贴6万元。

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

加快高能耗高排放老旧船舶报废更新,推动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发展。支持内河客船10年以上、货船15年以上以及沿海客船15年以上、货船20年以上船龄的老旧船舶报废更新。在报废基础上更新为燃油动力船舶或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的,根据不同船舶类型按1500—3200元/总吨予以补贴;新建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根据不同船舶类型按1000—2200元/总吨予以补贴;只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船舶的,平均按1000元/总吨予以补贴。

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资金加大对设备更新的支持力度。将支持范围扩大到能源电力、老旧电梯等领域设备更新以及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和安全改造,并结合实际动态调整。统筹考虑不同领域特点,降低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申报门槛,不再设置“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要求,支持中小企业设备更新。相关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采取投资补助等方式予以支持,简化申报审批流程,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

《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4〕11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2024年7月24日


文章标签: 动力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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